据国外媒体报道,本周二英特尔公司表示,欧盟的反垄断机构在10多年前曾对这家芯片制造商罚款10.6亿欧元(约12亿美元),原因是英特尔曾在一起可能影响谷歌和高通的案件中,对一个竞争对手进行了打压。
英特尔在欧盟法院对一起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时候提出了自己的这个论点,这起案件被视为是在检验欧盟委员会对美国科技巨头进行调查的权力,这些美国企业提供了包括回扣在内的激励措施,从而从竞争对手那里吸引客户。
2009年,欧盟反垄断机构表示,英特尔试图通过向电脑制造商戴尔、惠普、NEC和联想提供回扣,鼓励上述企业从英特尔处采购芯片,从而打压其竞争对手AMD。
欧盟法院当前正在对此案进行二次审理,此前欧盟法院曾在2017年否决了欧盟委员会在2014年进行的裁决,这对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挫败。
英特尔公司的律师丹尼尔·比尔德(Daniel Beard)对由五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表示,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存在根本缺陷。他说到:“欧盟委员会或是在其决定中采取了错误的方法,或是进行了一次同等效率竞争者测试(AEC),而这个测试出了错误。”
AEC测试一种经济分析,旨在确定一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否通过反竞争行为打压了其他同样高效、或更高效的竞争对手,而驱逐效率较低的竞争对手的行为,在监管机构看来并不构成问题。
对于英特尔寻求对整件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欧盟委员会律师尼古拉斯·汗(Nicholas Khan)对英特尔进行了抨击。他对法官表示:“2014年,这起案件已经得到了非常详尽的评估。英特尔的重审要求是出尔反尔的行为。”
竞争技术协会支持英特尔,而法国消费者团体UFC则支持欧盟委员会。判决可能会在明年做出,败诉的一方可以向欧盟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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